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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9日 来源:县人影办 作者:县人影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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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工影响天气是工农业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县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根据《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及《甘肃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了保证作业安全,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2020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在此期间如有灾害性天气出现,全县各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范围:全县24乡镇共设置32个人工影响天气高炮作业点,移动火箭在全县范围内择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三、严禁闲杂人员进入作业阵地,禁止以高炮、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非作业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操作高炮、火箭。

  四、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炮位5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高声喧哗,经劝告仍不离开,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围观者自己承担。

  五、炮击区域2--8公里范围内是落弹区,当听到炮声时,人畜应立即隐蔽,不要在露天场所游玩观看,以免弹片落地伤人,特别是路上学生要注意安全。

  六、各乡镇及周边地区的广大干部群众如发现未炸弹头或者炮弹、火箭残骸,要及时报告县气象局进行处理,严禁非专业人员擅自挖弹、拆弹,以免发生危险。

  特此公告

  静宁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