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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静宁县城区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有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7日 来源:城市社区 作者:城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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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县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静人社发〔2020〕48号)文件精神,现就静宁县经营地在城区的创业人员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创业担保贷款对持有《创业培训证》的人员优先发放。

  2.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由村委会开具,乡镇政府加注意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农民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担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以上资料统一装入档案袋(贷款申请人员准备所需材料务必齐全,材料缺少者不予受理)。

  二、贷款受理区域划分

  东城社区:本社区及东街东环路口以东至峡门村以北。

  成纪路社区:本社区及西兰路北环路口至东关花园段以东,东街东关花园至东环路口以北。

  北环路社区:本社区。

  庙川社区:本社区及西环路以西,包括西综市场、段家庄。

  西城社区:本社区及滨河路以西,包括金果博览城、新车站。

  阿阳路社区:本社区及北巷子,西兰路北环路口至东关花园段以西。

  人民巷社区:本社区及新城,东街以南、南环路沿线,包括清华园。

  三、办理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2020年3月18日8:30开始按经营场所到各对应社区申请,到县人社局分配名额用完为止。(各社区预备登记5名,如前面申请人员在实地核实、资格审查过程中因不符合条件剔除后,按排序依次递补)申请时必须佩戴口罩,并按工作人员要求拉开距离排队登记,避免拥挤聚集。

  咨询电话:0933-5968494

   

  静宁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