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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2日 来源:县防控办 作者:县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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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修订版)》《平凉市新冠肺炎分区分级防控实施意见》精神,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响应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面推行扫码出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学校、银行、住宅小区等场所推行“疫情防控出入登记二维码”扫码出行;有离静出行需求的人员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经核实后出行,目的地要求提供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的,由居住地社区或者村委会开具。

  二、恢复正常交通秩序。汽车站设置的检疫检测点继续保留,乘客实行实名制“乘车二维码”扫码出行,检疫措施继续严格执行;省内市际班车、县际班车、乡村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全面恢复正常运营,严格执行一班次一消毒、非空调车开窗通风、佩戴口罩等措施;各乡镇、村组路口设置的检疫点一律取消。

  三、实施精准分类管控。对县外低风险区来静返静人员,除未治愈的确诊病例、未排除的疑似病例、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治愈出院未满14天居家隔离期者、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者的“六类人员”外,其他人员只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不再居家观察;对县外中风险区来静返静人员,能够提供证明健康相关资料的,不再居家隔离,不能提供健康证明的,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对县外高风险区来静返静人员,单人单间居家隔离14天,实施健康监测、跟踪管理,居家隔离人员要严格执行管控措施,不按要求执行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来自湖北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的,进行集中医学隔离观察14天。

  四、严格农村社区管理。所有住宅小区(村组)实行网格化管理,严格值班值守,引导进入本小区(村组)人员有序扫码;对无扫码条件的人员,发放通行证,确保正常出行;对非本小区(村组)外来人员必须引导扫码或填表登记,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各小区(村组)不得无故限制人员和车辆正常出入,不得阻止在本小区(村组)有固定住所的外来人员入住,对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的住户要提供管控服务。

  五、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企业、重大项目集体通过包车等方式从外省组织务工人员来静的,由出发地开具无疫源接触史证明或健康证明,可直接投入工作,严格执行防疫措施;酒店、商场、超市、商店、餐饮店、理发店、集贸市场等各类商业门点正常营业,合理安排营业时间,严格实施场所消毒、人员佩戴口罩、检测体温等措施;有序开放公园广场、旅游景点、室外文化体育场所,继续停止群体性聚餐、宴席、扎堆聚会、聚集娱乐、文艺演出、体育赛事、庙会、展览、展销、展会和人才招聘会等大型公共活动和群众聚集性活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静宁县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