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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设立河湖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2日 来源:县河长制办公室 作者:县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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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大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长制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现将县、乡(镇)两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向全社会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静宁县县级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85418  

  城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21141  

  城川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11601  

  八里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22527

  司桥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31000

  曹务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50025

  古城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30005

  威戎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81216

  雷大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80216

  双岘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90005

  余湾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00012

  仁大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11005

  贾河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30006

  李店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80214

  深沟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70069

  治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50099

  新店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91005

  甘沟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70216

  红寺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30005

  细巷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50216

  四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20015

  界石铺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80216

  三合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70005

  原安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90002

  灵芝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60016

  监督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拨打问题所在县、乡(镇)监督电话。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24小时受理,节假日8:30-18:00。

  三、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行为;

  5.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水生态修复等行为。  

静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