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要求,为切实加大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力度,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河湖长制监督管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现将县、乡(镇)两级河湖监督举报电话号码向全社会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静宁县县级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85418
城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21141
城川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11601
八里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22527
司桥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31000
曹务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50025
古城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30005
威戎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81216
雷大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80216
双岘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490005
余湾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00012
仁大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11005
贾河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30006
李店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80214
深沟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70069
治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350099
新店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91005
甘沟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70216
红寺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30005
细巷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50216
四河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20015
界石铺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80216
三合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770005
原安镇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590002
灵芝乡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933-2660016
监督举报人按属地管理原则,优先拨打问题所在县、乡(镇)监督电话。
二、监督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24小时受理,节假日8:30-18:00。
三、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行为;
5.河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生态环境、影响水生态修复等行为。
静宁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