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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商扶贫优秀网店”评选活动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08日 来源:县商务局 作者:县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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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动全县电子商务产业加快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吸引更多有志青年创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商扶贫优秀网店”评选活动。

  一、评选标准

   (一) 对注册地为静宁县在淘宝、天猫、苏宁、京东、拼多多、邮乐购、微店等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设运行的网店,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

  (二)网店主营我县农特产品,在带动贫困户生产销售网货产品、带动贫困户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效果比较明显;

  (三)网店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无制假销售、价格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盗窃、网络诈骗、网上非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在产品、服务、营销及店铺设计等方面有显著创新或特色,具有真实完整的创业事迹,运营情况良好,业绩增长迅速,在本县内具有引领和代表作用的优先;

  (五)贫困户电商创业的优先;

  (六)县电商协会会员优先。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网店3家,每个奖励10000元;

  二等奖:年销售额80-100万元之间的店铺5家,每个奖励6000元;

  三等奖:年销售额50-80万元之间的店铺10家,每个奖励4000元。

  三、申报资料

  (一)“静宁县电商创业优秀网店”参评申报表(见附件);

  (二)创业经历、网店运行情况及负责人事迹简介;

  (三)网店负责人生活照电子版一张,3-4张企业形象、主要产品图片;

  (四)店铺页面截图、信用评级截图、销售业绩截图、动态评分图等能够证明运营情况的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1月10日前一并报送静宁县商务局电商中心。

  四、评选程序

  (一)申报。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

  (二)初审。静宁县电商中心、电商协会组成的评选小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并组织实地查看,确定入选名单。

  (三)复审。对初审通过的网店,组织进行公开演讲,陈述个人创业故事、网店特色、产品文化等,评选出18个“电商扶贫优秀网店”。

  (四)公示。复审结束后,对拟表彰奖励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五)颁奖。公示结束后,举办颁奖仪式,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下载附件表格进行报名。

  附件:“静宁县电商创业优秀网店”评选申报表

  联 系 人:马冬东

  联系电话:0933-2536182

  QQ:1336918682

静宁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