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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甘沟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限时停车和单侧停车措施并启用交通智能抓拍监控设备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6日 来源:县公安局 作者: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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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甘沟镇街道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静宁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12日起,对甘沟镇街道采取禁止停车、限时停车和单侧停车交通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智能监控设备,对违法停车行为抓拍取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停车路段

  1.李河桥头至甘沟主街道东入口(限高限宽处)东西两侧全段禁止停车。

  2.甘新路入口处100米内南北两侧全段禁止停车。

  3.人民路(甘沟邮局至甘沟人民舞台)东西两侧全段禁止停车。

  二、限时停车路段

  甘沟镇主街道东入口(限高限宽处)至西出口(小康路口)北侧允许停车时段为19:00至次日7:00,其余时间全段禁止停车。

  三、单侧停车路段

  甘沟镇主街道东入口(限高限宽处)至西出口(小康路口)南侧全段允许停车,按一车一位有序停放,应将车辆停放在停车位划线区域内,不得超越停车线停车,不得占用两个停车位停放一辆车,车头方向全部朝东,不得逆向停车。

  四、违法行为处罚

  对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占用道路停放时长超过3分钟的,由交通智能监控设备予以抓拍取证,并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有关规定采集录入公安交管信息系统后依法予以处罚。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共同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静宁县公安局 

  2019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