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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3日 来源:县卫健局 作者: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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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统筹管理的通知》(平卫函发〔2019〕234号)和《关于加快推进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平卫函发〔2019〕235号)精神,决定变更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点。为使接种工作有序、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12月10日,关停静宁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不再开展所有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服务。

  二、从2019年12月11日起,狂犬疫苗接种工作由静宁县人民医院犬伤门诊承担,其他(除狂犬疫苗外)非免疫规划疫苗由静宁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和城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承担。在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未完成接种程序的人员,按照原来程序到服务范围内的预防接种门诊继续接种。

  咨询电话:0933-2521425

   

  静宁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