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年09月12日 来源:县政府 作者:县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进一步增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定于2019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00时—10:00,下午15:00—16:00.
二、试鸣范围:县城城区范围
三、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程序:
1.预先警报。分别于上午9:00和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三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2.空袭警报。分别于上午9:30和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十五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3、解除警报。分别于上午10:00和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3分钟;
望市民相互告知,在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学校、商场(大型超市)可结合防空警报试鸣自行组织疏散演练。
特此公告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