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 来源: 作者:

分享到:

  社会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但近年来,各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等网络媒体和微信群、QQ群大量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信息,因部分信息涉嫌为车辆非法营运提供便利,一旦发生事故,乘客的人身财产安全无法得到保障。同时,非法车辆经营行为,造成了我县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混乱,严重侵犯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给行业的发展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

  为了净化我县广大群众平安出行的乘车环境,进一步维护道路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保障道路客运安全,促进全县道路客运市场持续健康安全稳定发展。现对各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等网络媒体和利用QQ群、微信群发布“车找人”、“人找车”等信息进行专项治理。自公告之日起,严禁无营运资质的个人通过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网站、贴吧等网络媒体和QQ群、微信群发布“车找人”非法运输经营信息,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相关账号主体及其信息发布者作出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33-2521491


  静宁县委网信办

  静宁县公安局

  静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静宁县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