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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城区气象局等棚户区改造片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签约期限延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30日 来源:政府办 作者: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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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区气象局、党校南、城关中学、普陀巷、南关二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公告》规定的签约搬迁期限已满,但仍有部分被征收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为充分保证征收签约工作的合法性、延续性,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西城区气象局、党校南、城关中学、普陀巷、南关二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及房屋征收签约搬迁期限延长至20181231日(其它事项不变)。逾期签约及搬迁的不予享受签约奖、搬迁奖,宅基地上认定的超面积自建房不予以补助和优惠,对宅基地外未审批建设的房屋按违法建筑认定,依法无偿拆除。同时,对国有土地上认定的合法建筑由县政府按有关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集体土地作出责令交出被征收土地决定书,若被征收人在限定期限内仍未办理补偿手续并腾空被征收房屋,县政府将依法启动强制搬迁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静宁县人民政府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