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关于依法处理查扣车辆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22日 来源:公安局 作者:公安局

分享到:

  截止于2018520日,静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在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中依法查扣的下列摩托车、农用车、小型汽车,请车主或当事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者,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依法处理。

  附:查扣车辆清单

  

静宁县公安局

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