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力静宁”文学书画作品延长征集启事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8日 来源:文联 作者:文联

分享到:

  由静宁县推进“活力静宁”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主办,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静宁县教育局承办,静宁县作家协会、静宁县书法家协会、静宁县美术家协会协办的庆祝建党96周年“活力静宁”文学书画作品征集活动,因需要现延长征集时间至731日。

  一、征稿对象:静宁籍诗歌、散文写作者、书画爱好者

  二、征稿要求:①以“活力静宁”建设为主题,注重体现在党的领导下全县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干部群众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着力展示静宁历史传统、文化旅游资源、苹果之乡内涵等;②文学作品体裁限现代诗、散文;书法、美术(国画、油画等均可)每人限投一幅作品(对联除外),静宁籍中书协会员作品均属特邀作品,不参评。③诗歌每人限三首,单首不超过30行,散文单篇不超过3000字;书法、美术作品以斗方、四尺对开竖条为宜。

  投稿邮箱:3176375381@qq.com,来稿必须注明“活力静宁”字样,稿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书画作品交送或者邮寄至静宁县文联办公室,联系电话09332526175。学生的文学作品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征收。

  三、奖项设置

  文学、书法、美术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对一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奖励2000元,二等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并奖励1000元,三等获得者奖颁发证书并奖励800元,优秀奖获奖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四、评奖规则及程序

  1、本次大赛分作品征集、整理、评奖、公示和颁奖5个环节,依次进行。

  2、评奖环节主要由专家评审组负责,由专家评审组对投稿作品进行打分,按平均得分高低排定参赛作品名次。

  五、其他要求

  1、本次展览不收任何参评费。

  2、所有作品由组委会统一装裱,并收藏,不再退稿。

  3、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对所有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 录像,出版及宣传权。 

  4、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静宁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7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