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7年07月13日 来源:文广局 作者:文广局
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鼓励青年书法作者,推动我省书法事业和谐发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甘肃省优秀青年书法家学术提名展。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承办单位:中共静宁县委
静宁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平凉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
甘肃省青年书法家协会
平凉市书法家协会
静宁县文体广电局
静宁县德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组织机构
第二届甘肃省优秀青年书法家学术提名展组委会由甘肃省书协、静宁县委、县政府共同组成。
第二届甘肃省优秀青年书法家学术提名展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 提名条件
年满18岁至50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甘肃工作、生活、学习的书法家和书法爱好者;甘肃籍在外地上学的高校学生和务工人员。在书法创作中取得一定成就的甘肃省青年书法作者,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入选过中国书协主办的展览一次以上或在省展中获奖一次以上。
2.入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展览。
3.历届甘肃省书法创作提高班优秀学员。甘肃省书协主席团成员及市州书协可根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提名。凡个人符合以上条件的均可自行投稿。
(四)作品
1.书法:每人提交2幅作品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一幅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一幅小品(四尺斗方以内)斗方、扇面等。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取消评审资格。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2方参展,原石归协办方所有。如不寄原石视为放弃参展资格。
3.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属省份、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二届甘肃省优秀青年书法家学术提名展登记表》。电子版请发送至jnxwtgdj@163.com邮箱。
4.备注:提供本人书法作品获奖入展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禁止一稿多投。(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入展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五)评审及待遇
本次展览由甘肃省书协确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阳光公正评审,评审拟定于2017年8月底举行,最终选出入展作品100件。
1.向入展作者颁发收藏费入展证书,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品收藏费每人1000元。
3.本次活动入展作品收藏费、收藏及入展证书由主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后两个月之内发放。
(六)投稿方式及时间
1.所有参赛作品均用快递信邮寄或直接送达(禁止以包裹形式邮寄作品)。
2.自即日起至2017年8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展览拟定于2017年10月在静宁县举行。
(七)注意事项
1.由于人力所限,本次评选参评者所提供资料、作品均不退还,请参评者保存好原件。
2.参评者保证所提供参评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造假者,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五年内不得参加省书协主办的活动。
3.本次展览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展作品由协办方收藏。
4.如提供资料参加此次评选,视为认同本评选通知。
收稿地址:静宁县文体广电局
邮 编: 743400 固定电话:0933-2521231
联 系 人:姚 锋 电 话:13993303879
王莹弟 电 话:18794415697
李炳龙 电 话:18393935879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
2017年7月10日